各县级市(区)住建局(委)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;各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,强化工程竣工验收,规范验收备案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,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279号)、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令第2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常熟市采取非住宅施工许可、小型工程备案、住宅装修登记等方式,对全市所有房屋装修、改造实施全覆盖管理。紧紧围绕发现端、研判端、处置端三个环节,切实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的监管。发现端,强化基层网格对违建违改问题的前段发现